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自体输血管理制度 自体输血可以避开血源传播性疾病和免疫抑制,对一时无法获得同型血的患者也是唯一的血源
为进一步法律法律规范自体输血,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自体输血的申请 (一)自体输血应由患者主治医师在取得患者的同意下,向输血科提出申请
(二)输血科医师在确认患者的情况符合自体输血的条件后,方可进行
(三)自体输血除交叉配血外,其它操作及标准应严格根据异体输血标准进行
第二条 自体输血的方法 包括贮存式自体输血、急性等容血液稀释(ANH)及回收式自体输血
(一)贮存式自体输血:术前一定时间采集患者自体的血液进行保存,在手术期间输用
1、患者一般情况好,血红蛋白>110g/L(红细胞压积≥,行择期手术,患者签字同意,都适合贮存式自体输血
2、按相应的血液储存条件,手术前 3 天完成采集血液
3、每次采血不超过 500ml(或自体血容量的 10%),两次采血间隔不少于 3 天
4、在采血前后可给患者铁剂、维生素 C 及叶酸(有条件的可应用重组人红细胞生成素)等治疗
5、血红蛋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