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生物安全风险评估报告 依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微生物和生物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按照检验科制定《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由医院生物安全委员会主持,生物安全委员会成员参与,对检验科生物安全做风险评估,形成报告如下: 一、生物因子已知或未知的特性评估 国家根据病原微生物的传染性、感染后对个体或群体的危害程度,将病原微生物分为四类,其中一类和二类统称高致病病原微生物
我院检验科属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不得从事高致病病原微生物的检测工作,但在临床工作中, 必须将强调高致病病原微生物的监测,发现可疑高致病病原微生物,必须采取积极措施,及时报告
1、我院潜在的一类和二类病原微生物评估: 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梅毒螺旋体、人类变异缺陷病毒等
对上述高致病性生物因子的种类、来源、传染性、传播途径、易感性、潜伏期、剂量 效应(反应) 关 系 、致病性(包 括 急 性与远 期效应) 、变异性、在环 境 中的稳 定性、与其他 生物和环境 的交 互 作用、相 关 实验数 据、流 行 病学资 料 、预 防 和治 疗方 案 ,做全面 的了 解 ,引 领 全科职 工共 同 学习 掌 握
2、防控措施: 2
1 立即对可疑高致病病原微生物封存
2 立即分别报告医院院感科、卫计局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 对实验室进行全面消毒,包括工作台面、地面、仪器表面、空气等
4 接触人员更换个人防护用品,并对用品进行消毒
5 院感科收集病人相关信息资料,对病人实施隔离,协助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 流行病学调查
6 对接触者进行严密的健康监护
二、实验室常规活动和非常规活动过程中的风险评估 (包括所有进入工作场所的人员和可能涉及的人员的活动) 1、风险评估:我院检验科属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