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第9 章 森林经营方案 第1 节 森林经营方案概述 一、森林经营方案的意义及其作用 由于林业生产的长期性和功能的多样性以及对象的复杂性,经营单位要合理组织生产,只能通过长期的规划逐步去实现。因此,需要有一个规划设计性质的方案,即森林经营方案作为依据和法定文件,按照既定的目标组织生产。 森林经营方案是森林经理工作的主要成果。5 0 年代时,在我国曾称为森林施业案,6 0年代初称为森林经营利用设计方案,7 0 年代称为森林经营方案,一直沿用至今。森林经营方案主要是指林业局、林场和股份制公司等经营管理森林资源的企事业单位的规范设计而言, 它是在一定的林业生产条件和对森林资源等进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有关林业方针政策,为一个林业局或林场拟定经营方针、经营目标和具体经营措施,森林经营既有长期的打算,也有短期的安排,如森林作业法、林种规划及树种选择、轮伐期、林区基建等的确定都是从长远来考虑的;对短期安排如年伐量、造林等,森林经营方案每1 0 年 (一个经理期)编制一次,而后,每1 0 年进行一次森林经理复查,根据需要亦可提前进行森林经理复查,修订森林经营方案。 根据国家林业局制订的《国营林业局、国营林场森林经营方案编制规定》,“森林经营方案是指导国营林业局、国营林场保护、发展、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实现科学经营、永续利用、提高森林经营管理水平的总体现划设计文件;是编制中长期计划,组织森林经营,确定采伐限额,安排营林生产和投资的依据;是制定考核各级领导干部任期森林资源消长目标,实行经营承包责任制的依据”。 森林经营方案是科技兴林的基础工作,它具有以下几方面的作用。 1 、森林经营方案是林业生产单位编制各种林业计划和作业设计的主要依据。 2 、通过森林经营方案的合理年伐量计算,核定采伐限额,使森林经营逐步纳入永续利用轨道。 3 、编制森林经营方案是依法治林的重要方面,《森林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林业长期计划,国营林业企业、事业单位和自然保护区,应当根据长远规划编制森林经营方案。 4 、由于森林经营方案是分别林种及经营类型进行设计的,生产单位可根据森林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进行经营和管理,这为合理组织经营提供了方便。 5 、森林经营方案是检查和评定生产成果的标准。 二、规划设计的程序及依据 编制森林经营方案是一种规划设计,有其相应的程序和依据。 (一)规划设计程序 没有勘察设计就不能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