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报警系统施工作业指导书1
0 适用范围本施工作业指导书适用于…—…成品油管道工程消防报警系统作业施工
0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方法2
1 一般规定2
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应按设计图纸进行,不得随意更改
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前,应具备设备布置平面图、接线图、安装图、系统图以及其它必要的技术文件
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竣工时,施工单位应提交下列文件:a)竣工图;b)设计变更文字记录;c)施工记录(包括隐蔽工程验收记录);d)检验记录(包括绝缘电阻、接地电阻的测试记录);e)竣工报告
4 检查设备、材料的型号、规格、材质、数量与设计文件和装箱单是否相符,且防爆消防材料及设备必须具有永久性防爆消防标示,现场设备如没有整体防爆消防合格证、则必须确保每个电动配件取得防爆消防标识,并且其连接方式符合防爆消防要求,否则必须要求制造厂家进行整改
之后收集所有设备、材料的装箱单、试验报告、合格证、安装及使用说明书,分类保管好
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布线,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
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布线时,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的规定,对导线的种类、电压等级进行检查
3 在管内或线槽内的穿线,应在建筑抹灰及地面工程结束后进行
在穿线前,应将管内或线槽内的积水及杂物清除干净
4 不同系统、不同电压等级、不同电流类别的线路,不应穿在同一管内或线槽的同一槽孔内
5 导线在管内或线槽内,不应有接头或扭结
导线的接头,应在接线盒内焊接或用端子连接
6 敷设在多尘或潮湿场所管路的管口和管子连接处,均应作密封处理
7 管路超过下列长度时,应在便于接线处装设接线盒:a)管子长度每超过 45m,无弯曲时;b)管子长度每超过 30m,有 1 个弯曲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