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庭审程序及民事案件庭审笔录范本 (一)民事案件庭审程序 一、法庭准备、宣布纪律、核实当事人身份 书记员:原告入庭,被告入庭(书记员核对诉讼参与人身份)
书记员: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1
法庭内要保持肃静,不得喧哗,禁止吸烟; 2
开庭过程中不得随便走动,不得进入审判区;3
未经法庭允许,不准录音、录像和拍照; 4
未经法庭允许,不准发言或提问;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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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体起立,请合议庭成员入庭
报告审判长,原告×××诉被告×××纠纷一案,双方当事人均已到庭,法庭准备工作已经就绪,可以开庭
审判长: 请坐下,“××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天在公开开庭审理原告××××××××诉被告×××××××××纠纷一案”
请原告向法庭陈述单位的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委托代理人的姓名、工作单位、职务及代理权限
请被告向法庭陈述相应内容(单位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委托代理人的姓名、工作单位、职务及代理权限)
原告对对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被告对对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经审查上述当事人的手续,符合有关法律规 定,准予 参加 本案诉讼
本案受 理后 ,依 法由 本院法官 ××担 任 审判长并 主 审,与法官 ×××、×××组 成合议庭,适 用 《 中华 人民共 和国 民事诉讼法》 第 一审普 通程序,共 同 负 责 对案件的审判,由 书记员×××担 任 法庭记录
当事人如 认 为 上述人员不能 公正 审理本案,可以提出理由 申 请他 们 回避
原告是 否 申 请回 避
被 告 是 否 申 请 回 避
原 告 在 诉 讼 中 的 其 他 权 利 义 务 是 否 清 楚
被 告 在 诉 讼 中 的 其 他 权 利 义 务 是 否 清 楚
( 如 当 事 人 称 不 清 楚 , 告 知 当 事 人 依 法 享 有 下 列 诉 讼 权 利 )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