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 法 典 全文 2020 第 三 编 合 同 第 一 分 编 通 则 第 一 章 一 般 规 定 第 四 百 六 十 三 条 本 编 调 整 因 合 同 产 生 的 民 事 关 系 。 第 四 百 六 十 四 条 合 同 是 民 事 主 体 之 间 设 立 、变更、终止民 事 法律关 系 的 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 身份关 系 的 协议,适用有关 该身份关 系 的 法律规 定 ;没有规 定 的 ,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 编 规 定 。 第 四 百 六 十 五条 依法成立 的 合 同 ,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 的 合 同 ,仅对当事 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 法律另有规 定 的 除外。 第 四 百 六 十 六 条 当事 人对合 同 条 款的 理解有争议的 ,应当依据本 法第 一 百四 十 二条 第 一 款的 规 定 ,确定 争议条 款的 含义。 合 同 文本 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 并约定 具有同 等效力的 ,对各文本 使用的 词句推定 具有相同 含义。 各文本 使用的 词句不一 致的 ,应当根据合 同 的 相关 条 款、性质、目的 以及诚信原则 等予以解释。 第 四 百 六 十 七条 本 法或者其他法律没有明文规 定 的 合 同 ,适用本 编 通 则 的规 定 ,并可以参照适用本 编 或者其他法律最相类似合 同 的 规 定 。 在中华人民 共和国境内履行的 中外合 资经营企业合 同 、中外合 作经营企业合同 、中外合 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 同 ,适用中华人民 共和国法律。 第 四 百 六 十 八条 非因 合 同 产 生 的 债权债务关 系 ,适用有关 该债权债务关 系的 法律规 定 ;没有规 定 的 ,适用本 编 通 则 的 有关 规 定 ,但是 根据其性质不能适用的 除 外 。 第 二 章 合 同 的 订 立 第 四 百 六 十 九 条 当 事 人 订 立 合 同 , 可 以 采 用 书 面 形 式 、口头形 式 或者其他形 式 。 书 面 形 式 是合 同 书 、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 以 有形 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 式 。 以 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 能够有形 地表现所载内容, 并可 以 随时调取查用 的 数据电文, 视为书 面 形 式 。 第 四 百 七十 条 合 同 的 内容由当 事 人 约定, 一般包括下列条 款: (一)当 事 人 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