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民法分论1 》课程简介 课程名称: 民法分论1 课程编号: 英语课程名称: Branch of civil law Ⅰ 适应专业: 法学专业 总学时数: 60 学分数: 4 理论教学时数: 50 实践教学时数: 10 教材名称 作者 出版社 民法学 魏振瀛 北京大学出版社 高等教育出版社 执笔者: 编写日期: 2011.11 课程简介:(课程性质、主要内容、授课方式、考试方式等 300 字以内) 民法分论1是是在民法总论的基础上开设的高等法学专业的一门专业核心课程,内容包括物权法,婚姻法、继承法、人身权法四部分,是必修课。 该课程主要以课堂讲授为主,同时采用演讲、辩论、报告、讨论、写作、文书制作等多种形式鼓励学生互动式参与。 该课程采期末闭卷考试和平时成绩相结合的考察方式,其中期末考试成绩占70%,平时成绩(含作业,讨论,发言,出勤等)占 30%。 2 《民法分论2 》教学大纲 一、课程的性质和目的 民法分论1是在民法总论的基础上开设的高等法学专业的一门专业核心课程,内容包括物权法、婚姻法、继承法,人身权法,是必修课。 本课程系统讲授物权法、婚姻法,继承法,人身权法的基本原理和基本制度。其主要内容包括:物权概述、所有权、共有、建筑物区分所有、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占有;结婚制度、离婚制度,夫妻关系、父母子女关系;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产的处理;人格权、身份权。 通过对本门课程的教学应使法律专业学生较为准确、完整、系统、全面的掌握物权法的基本原理和我国物权立法的主要内容,掌握婚姻家庭法、继承法的基本原理和基本制度,掌握人身权法的基本内容,重在使学生能够围绕现行法律渊源层面的规范体系分析解决实际问题,提高学生提高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 二、课程教学要求、内容及学时分配(讲授课时 5 0 课时) 第二编 物权(24课时) 第一章 物权概述(6课时) 基本要求: 了解:物权的概念和特征,物权变动的概念。 理解:物权法定主义原则,民法学上物权的分类的标准及意义,物权行为。 熟悉并能够运用:物权变动的原则以及物权的效力、物权的变动原因、物权的公示、物权的保护方法的基本规则。 授课内容: 第一节物权的概念和效力 物权的概念和特征 物权的效力(物权的优先效力 物上请求权) 第二节物权的类型 物权法定主义 民法上物权的种类(所有权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占有) 民法学上物权的分类(自物权和他物权 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 本权与占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