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0 2 第五节气体灭火系统的施工 气体灭火系统的施工应严格按照《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同意的设计及施工图纸及设备生产厂家的技术资料等进行。 一、基本规定 (一)施工单位的要求 气体灭火系统工程的施工单位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承担气体灭火系统工程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等级的资质。 ②施工现场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工艺规程及实施方案、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控制及检验制度。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按表 8-3的要求检查记录。 (二)施工应具备的条件 气体灭火系统工程施工前应具备下列条件: ①经批准的施工图、设计说明书及其设计变更通知单等设计文件应齐全。 ②成套装置与灭火剂储存容器及容器阀、单向阀、连接管、集流管、安全泄放装置、选择阀、阀驱动装置、喷嘴、信号反馈装置、检漏装置、减压装置等系统组件,灭火剂输送管道及管道连接件的产品出厂合格证和市场准入制度要求的有效证明文件应符合规定。 表 8-3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工程名称 施工许可证 建设单位 项目负责人 设计单位 项目负责人 监理单位 项目负责人 施工单位 项目负责人 序号 项 目 内 容 1 现场质量管理制度 2 质量责任制 3 主要专业工种人员操作上岗证书 4 施工图审查情况 5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审批 6 施工技术标准 7 工程质量检验制度 8 现场材料、设备管理 9 其他 10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监理工程师:(签章)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③系统中采用的不能复验的产品,应具有生产厂出具的同批产品检验报告与合格证。 ④系统及其主要组件的使用、维护说明书应齐全。 ⑤给水供电供气等条件满足连续施工作业要求。 ⑥设计单位已向施工单位进行了技术交底。 2 0 3 ⑦系统组件与主要材料齐全,其品种、规格、型号符合设计要求。 ⑧防护区、保护对象及灭火剂储存容器间的设置条件与设计相符。 ⑨系统所需的预埋件及预留孔洞等工程建设条件符合设计要求。 (三)工程划分 气体灭火系统的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可按表8-4执行。 (四)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气体灭火系统工程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①采用的材料及组件应进行进场检验,并应经监理工程师签证;进场检验合格后方可安装使用;涉及抽样复验时,应由监理工程师抽样,送市场准入制度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