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职责 汇 编 目 录 一 、乡镇人民政府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职责 二、乡镇安办水上安全管理职责 三、乡镇长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职责 四、乡镇分管水上交通安全领导职责 五、乡镇船管员水上安全管理职责 六、村委会水上安全管理职责 七、安全例会制度 八、安全宣传教育制度 九、船舶安全检查制度 十、渡口管理制度 十一 、渡工安全管理制度 十二、学生渡运制度 十三、重点时段安全值守制度 十四、村安全专干水上安全管理职责 一、乡镇人民政府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职责 一 、宣传贯彻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制定本镇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和工作实施方案,并督促村民委员会、镇渡口管理人,船舶所有人、经营人和船员严格遵守; 二、建立、健全行政村、学校和船主的船舶安全责任制,落实渡口船舶、船员、旅客定额的安全管理责任,经常对镇船舶和渡口开展安全检查,纠正违章、制止超载和非法营运,消除隐患;负责镇非法运输船舶监督管理,制止其参与客、渡运和经营性货物运输;取缔本行政区域内无证无照无船舶; 三、对辖区水上安全隐患及问题,要督促及时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要建立立案、销案制度,落实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督查督办,整改到位; 四、维护客、渡运秩 序 ,对赶 场 日 、重大节 假 日 有关 水上交通安全的重大群 众 性活 动 ,特 别 是 学生 渡运,要采 取安全防 范 措 施,安排 专 人轮 流 值 守,制止超员超载; 五 、协 助 海 事机 构 对乡 镇船舶和船员办证办照,组织船员参加 培 训 ;组织本辖区水上交通事故应 急 救 援 ,协 助 海 事机 构 调 查处 理乡 镇船舶和渡口安全事故,并做 好 善 后 工作
二、乡镇安办水上安全管理职责 一 、宣传贯彻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对乡镇船舶和渡口安全管理对象进行培训学习; 二、负责乡镇船舶和渡口安全管理日常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