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青石拦河坝(闸)除险加固工程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枣庄市山亭区水务服务公司 二○一六年九月二十一日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1
1 目的 为了加强青石拦河坝(闸)除险加固工程安全生产投入资金的财务管理,保证青石拦河坝(闸)除险加固工程安全生产资金的落实到位和专款专用,有计划、有步骤地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消除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等危害,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落实安全投入主体责任,根据国家、地方及行业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青石拦河坝(闸)除险加固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青石拦河坝(闸)除险加固工程所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和管理过程
3 基本原则 1
1 严格遵循国家及行业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确保安全生产费用足额提取、合法使用,各级财务管理人员职责清晰、责任到位,便于检查和考核
2 本制度中的安全生产费用(以下简称安全费用)是指按照规定标准提取时在成本中列支且 专门 用于完 善和改进 项 目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安全费用按照“企 业提取、政 府 监 管、确保需 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 行管理
2、引 用文 件 《 中华 人民 共 和国安全生产法》; 《 山 东 省 安全生产条例 》; 《 企 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 法》(财企 〔 2012〕 16 号 ; 《 建 设 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国务院 令 第393 号 ,2003); 《 水 利 工程建 设 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水 利 部 令 第26 号 ,2005); 《 山 东 省 生产经 营 单 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省 政 府 令 第260 号 ,2013);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 号); 《国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