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生产车间 5S 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生产秩序,保证各项生产正常运作,持续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本公司的发展,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实罐车间、深加工车间、打蜡车间全体员工
第二章员工管理第三条在工作及管理活动中严禁有地方观念或省籍区分
第四条全体员工须按要求佩戴厂牌,穿厂服
不得穿拖鞋进入车间
第五条按时上、下班(员工参加早会须提前 5 分钟到岗),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如遇赶货,上、下班时间按照车间安排执行)有事要请假,上、下班须排队依次签到
第六条工作时间内,车间主任、质检员和其它管理人员因工作关系在车间走动,其他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相互窜岗,若因事需离开工作岗位须向车间主任申请方能离岗
第七条上班后半小时内任何人不得因私事而提出离岗,如有私事要求离岗者,须事先向车间主任申请,经批准方可离岗,离岗时间不得超过 15 分钟
第八条员工在车间内遇上厂方客人或厂部高层领导参观巡察时,作业员照常工作,不得东张西望
集体进入车间要相互礼让,特别是遇上客人时,不能争道抢行
第九条禁止在车间吃饭、吸烟、聊天、嬉戏打闹,吵嘴打架,私自离岗,窜岗等行为(注:脱岗:指打卡后脱离工作岗位或办私事;窜岗:指上班时间窜至他人岗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吸烟要到公司指定的地方或大门外
违者依《行政管理制度》处理
第十条作业时间谢绝探访及接听私人电话
禁止带小孩或厂外人士在生产车间玩耍,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自行承担
第十一条未经厂办允许或与公事无关,员工一律不得进入办公室
第十二条任何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易腐烂、毒品、浓气味等违禁物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之物品进入车间;不得将产品(或废品)和私人用品放在操作台或流水线上,违者《行政管理制度》处理
第十三条车间严格按照生产计划排产,根据车间设备状况和人员,精心组织生产
生产工作分工不分家,各生产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