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化学分析方法 GB/T176--1996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水泥化学分析方法的基准法和在一定条件下被认为能给出同等结果的代用法。在有争议时以基准法为准。本标准适用于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复合硅酸盐水泥以及制备上述水泥的熟料和适合本标准方法的其他水泥。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12573─ 90 水泥取样方法 3 试验的基本要求 3.1 试验次数与要求 每项测定的试验次数规定为两次。用两次试验平均值表示测定结果。 在进行化学分析时除另有说明外必须同时做烧失量的测定;其他各项测定应同时进行空白试验并对所测结果加以校正。 3.2 质量、体积、体积比、滴定度和结果的表示 用“克”表示质量精确至0.0001g•。•滴定管体积用“毫升”表示,•精确至0.05ml滴定度单位用毫克/毫升(mg/ml)表示;溶液的体积比以三次测定平均值表示,滴定度和体积比经修约后保留有效数字四 位。各项分析结果均以百 分数计 ,表示至小 数二 位。 3.3 允 许 差 本标准所列允 许 差 均为绝 对偏 差 ,用百 分数表示。 同一试验室 的允 许 差 是 指 : 同一分析试验室 同一分析人 员 (或 两个 分析人 员 ) 采 用本标准方法分析同一试样时,两次分析结果应符 合允 许 差 规定。如 超 出允 许 范围,应在短 时间 内 进行第 三次测定(或 第 三者 的测定),测定结果与前 两次或 任 一次分析结果之差 值符 合允 许 差 规定时,则 取其平均值,否 则 应查 找 探因 ,重 新按 上述规定进行分析。 不 同试验室 的允 许 差 是 指 : 两个 试验室 采 用本标准方法对同一试样各自 进行分析时,所得 分析结果的平匀 值之 差 应符 合允 许 差 规定。如 有争议应商 定另一单位按 年 标准进行仲裁 分析。以仲 裁 单位报 出的结果为准,与原 分析结果比较 ,若 两个 分析结果之 差 值符 合允 许 差 规定,则 认为原 分析结果无 误 。 3.4 灼 烧 将 滤 纸 和沉 淀 放 入 预 先 已 灼 烧并恒 量的坩 埚 中,烘 干 。在氧 化性气 氛 中慢 慢 灰化,不 使有火焰 产 生 ,灰化至无 黑 色 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