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教发„2012‟161号 各学区、中小学、幼儿园,有关单位: 现将《永嘉县教育局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 0 1 2 年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简章》印发给你们,希各单位加强宣传,发动有关对象踊跃报考
二○一二年六月十八日 永嘉县教育局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 0 1 2 年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简章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育事业均衡发展,根据浙教办学„2005‟34号、省人才„2005‟13号和《永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永委办发„2007‟7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师资需求实际,经县政府同意,今年计划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69名,主要面向山区学校,充实山区学校师资力量
有关招聘工作事项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编制许可的原则
(三)坚持岗位专业相适应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要求政治合格,遵纪守法,品学兼优,身体健康,综合素质好,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历届毕业生
(二)报名时具有永嘉户口的应历届毕业生或被高校录取时其户口在永嘉的应届毕业生;经组织选派,已在永嘉山区学校志愿支教服务两年及以上的毕业生不受户口所在地限制
(三)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82年 7月 1日后出生); (四)报考语文学科的须具备二甲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报考其他学科的须具备二乙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
(五)报考职高专业课的具体有关要求详见附件2
上年度已经选择聘用岗位但放弃聘用资格或不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考生,取消本次教师招聘报考资格
三、招聘范围 (一)师范类:报考学科须与教师资格证书上注明的学科相同(教师资格证书上没有明确学科的,可选报学科)或与所学专业要对口(初中段:理化生专业可报考科学学科,政史地专业可报考社会学科;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