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 — 附件 2: 江苏省医疗机构校验现场审查基本标准(试行) (一) (医院及设置床位的其它医疗机构) 审查项目 审查要求 审查方法 分值(分) 扣分标准 一、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符合情况 1 .床位配置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要求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内容 核查实际开放床位数 1 0 床位配置低于基本标准低限,每下降 2 %扣 1 分 2 .科室设置达到《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要求,符合《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内容 核查医疗机构科室设置 1 5 必设诊疗科目每缺 1 个扣 5 分 3 .人员配备达到相应的《医疗机构基本标准》 核查医生、护士、卫技人员花名册和资格、执业、职称证,人员与科目相符。 2 5 每床位配备卫生技术人员比例每下降 2 %扣 1 分;床护比每下降 2 %扣1 分;人员职称不达标每人扣 5 分;每个必设诊疗科目无注册医师扣1 0 分,每个非必设诊疗科目无注册医师扣 5 分;其它人员配备不达标扣 5 分/人 4 .业务用房达到《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诊疗功能分区合理 核查建筑面积、业务用房、诊疗室、输液室、处置室等。业务用房能满足诊疗要求,诊疗功能分区、流程合理。 1 0 建筑面积不合要求扣 5 分,诊疗功能分区、流程不合理扣 5 分。 5 .设备配备达到相应的《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甲、乙类大型医用配置符合规定 核查基本设备配备和专科设备。核对医院甲、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 1 0 设备配备不合要求,每缺 1 件扣 5分。设备无配置许可证,每缺 1 件扣3 分。 6 .医疗机构工作制度、人员岗位职责齐全、实用。 核查医疗机构工作制度、人员岗位职责。 5 医疗机构工作制度、人员岗位职责每少 1 项扣 2 分;不实用扣 1 分 — 1 0 — 二、依法执业情况 1 .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情况 1 、核查《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登记项目与医疗机构实际情况(核准项目变动应先办理申请变更登记手续); 2 、医疗机构的名称及各专科名称命名符合规范要求,未经批准,不得以“中心”等冠名; 3 0 实际开放床位数增加未及时变更,床位数每超 1 0 %扣 5 分;超范围(超核准诊疗科目、超技术准入项目)执业扣 2 0 分/项;无人员配备的诊疗科目未及时注销扣 5 分;其它项目变动未办理申请手续扣 5 分/项;名称使用不规范扣 5 分 2 .医护人员依法执业 对照值班表或处方、医嘱,核查《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护士执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