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汽车进出厂登记制度 1 、车辆进厂送修时,客户描述故障现象,提供技术档案和行驶证等有关资料; 2 、业务接待人员和检验人员应认真听取客户陈述,了解车辆技术状况; 3 、车辆进入预检工位,检验人员经过检验确认维修项目,交本厂财务部门对维修项目进行预核算,然后与客户鉴订维修合同; 4 、车辆进入待修区,等待维修; 5 、汽车竣工检验合格后,根据工时,材料结算清单结清费用,向车辆托修方提供结算凭证和竣工出厂和格证; 6 、建立维修车辆档案。 汽车进厂检验制度 1 、车辆送修时,应具有保修内容及相关技术档案资料; 2 、业务接待人员和检验人员负责对送修车辆进行预检,按规范填写《车辆维修检验单》; 3 、车辆预检时,根据驾驶员的反映及该技术档案和维修档案,通过检测或测试、检查,确定基本作业内容,并告知托修方; 4 、得到托修方确认后,与托修方鉴定维修合同,办理交接手续,随车使用的工具和备用品,不属于汽车附件范围的应由托修方自行保管; 2 5 、调度人员将维修作业单下派车间,车辆进入作业车间。 汽车维修过程检验制度 1 、过程检验实行自检,互检和专职检验相结合的“三检”制度; 2 、检验内容为汽车或总成解体,清洗过程中的检验主要零部件的检验,各总成组装、调试检验; 3 、各检验人员根据分工,严格依据检验标准,检验方法认真检验做好检验记录; 4 、经检验不合格的作业项目,需重新作业,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 5 、对于影响安全行车的零部件,一定要严格控制使用标准,对不符合要求的零部件应予以维修或更换,及时通知业务接待人员,并协助业务接待人员向车包做好解释工作; 6 、对于新购总成件,必须依据标准检验,杜绝假冒伪劣配件装入总成或车辆。 汽车维修竣工检验制度 1 、汽车维修竣工检验由专职检验人员负责实施; 2 、汽车维修竣工检验内容为整车检查、检测、路试检测路式后的再检及车辆验收; 3 3、修竣车辆竣工检验严格依据《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718565-2001)要求进行。首先进行整车外观和底盘检查,检查合格后进行路试,对于路试中所发生的不正常现象,要认真复查。路试合格后重新进行底盘检查,确保各项技术性能合格后由总检开具出厂合格证; 4、对于进行二维修护及以上维修作业的车辆,除上述检验内容外,还必须给计量认证的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给检测合格; 5、严禁为检验不合格的车辆开具竣工出厂合格证; 6、竣工检验合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