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沉降观测合同 合同编号: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 签约地点: 签订日期:年月日 2 沉降观测合同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沉降观测技术服务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建设地点: 1.3 工程规模、特征: 1.4 工程委托日期: 第二条 沉降观测任务(内容)与执行技术标准 2.1 沉降观测内容: 2.1.1 根据甲方要求进行沉降观测。 2.1.2 按规范要求建立变形监测网。 2.1.3 沉降观测范围: 2.2 执行技术标准 《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93; 《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GB12897—91; 3 《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8—2007; 《建筑工程施工测量规程》DBJ01—21—95 乙方严格按照上述规范、规程及其他国家和地方有关规范、规程、标准、规定等进行沉降观测工作,提交符合规范要求的中间及最终沉降观测成果资料。并同时按照最新国家相关标准好规范要求执行。具体技术指标见施工图要求。 监测数据达监测规范规定数值报警值的应及时通知甲方等各有关单位查原因,监测加密,及时采取措施。 第三条 甲方向乙方提供如下文件资料: 3.1 提供本工程基坑支护图纸、主体工程图纸。 3.2 对基坑变形监测、主体沉降观测方案审批确认。 3.3 提供工作范围已有的技术资料及工程所需的坐标与标高资料。 3.4 第四条 乙方向甲方交付成果: 4.1 乙方每次观测后 天内,应将本次的观测结果以简报的形式报告给甲方。全部观测完成后 天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沉降观测成果资料 份。 4.2 成果资料内容: 4.2.1 基准点及观测点埋设大样、平面及位置图份; 4.2.2 沉降观测总成果表份; 4.2.3 沉降曲线图份; 4 4 .2 .4 沉降观测分析报告份。 4 .2 .5 当上述资料不能满足本项目沉降观测质量评定要求时,乙方应按照要求进行补充及完善,直至满足要求为止。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超过合同约定工期的,乙方须承担逾期完工的违约责任。 第五条 工期要求 5 .1 开工日期:暂定年月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或其委托的监理工程师下发开工令规定的开工日期为准,因甲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则工期相应顺延。 5 .2 合同总工期:含完成合同约定的所有工作(含测量成果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级甲方验收),且完成所有设备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