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晖幼稚园教师考核细则一、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8 分(每项考核分值为 2 分)1、 热爱幼儿,尊重幼儿,对幼儿态度和蔼可亲,师生关系平等友好,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严格遵守《幼稚园工作规程》、《幼稚园教育指导纲要》等有关法律法规。2、仪表端庄自然,服饰大方整洁,符合职业规定,(或按规定穿工作装)。上班时化淡妆,带班不穿高跟鞋、拖鞋鞋拖以及低胸低腰、露背透明等服饰,长发扎起,不佩戴长耳环不留长指甲。3、举止文明,语言文雅、说话和气、待人热情有礼貌,能积极问候他人和小朋友。为人师表,在小朋友面序言行规范,话不俗、语不高,进园必须说一般话。4、严格履行教师职责,上班不迟到早退,不做私事、看私书,不随意串班、聊天、吃零食,不使用幼儿任何物品。5、上班不开私人手机,工作时间不在园内接待自己家人及朋友,有事请假,经容许方可外出。6、遵守园纪,团结同事,同事间友好交往,没有不利于团结的言行。分工明确、互相协助。故意见通过合法渠道提出,不在下面议论。7、廉洁奉公,不吃请、不受礼,不请家长办私事。接受家长吃请或礼赠的教师要退还同等价值的赠品,或扣除吃请的费用。8、遵纪守法,维护公德,维护幼稚园整体形象及利益,能形成幼稚园良好的园风、班风,幼儿没有追打现象,对人有礼貌,幼儿间能互相协助。9、工作态度积极积极,尊重领导,服从组织安排,积极承担领导交给的任务。有集体荣誉感,合作意识强。10、遵守幼稚园各项规章制度及各岗位职责。严格履行教师职责,工作时间不串班、聊天、不干私活、看私书、不私自外出,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说话文明不说脏话,工作时间不吃零食,不在幼儿面前吃东西或吃饭,工作时间不会客。11、严禁让幼儿到伙房,教师不容许让幼儿办事;不是本班幼儿不容许在本班就餐、午休。12、每日 9:10 前将各班出勤状况报到园长办公室,下班前做到“四关”关水、关电、关窗、关门。13、教师之间要搞好团结,有矛盾反应领导处理,不得私下查问传言,教师之间、教师与家长之间、与领导之间如发生争执。在客人或家长面前加倍处理;在上级领导、同事、家长之间无中生有、造事生非,煽动不团结,或直接破坏幼稚园声誉的扣分或解雇。14、因教师态度或失职导致家长不满,或幼儿退学现象,扣责任教师 50-100 元工资。 二、安全 34 分(每项考核分值为 1 分)1、无任何事故发生,包括烫伤、幼儿走失、骨折、异物进入耳鼻气管、摔伤、碰伤等等而导致幼儿的多种伤害。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