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城镇建设三年上水平 污水垃圾处理专项提升行动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城镇建设三年上水平工作的实施意见》(冀办发[2010]36 号),为实现 “城市环境质量上水平”,决定从 2011 年至 2013 年在全省开展污水垃圾处理专项提升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污水处理:设区市污水处理率达到 90%、中水回用率达到 30%以上,县(市)污水处理率达到 85%,市县污水处理费征缴率达到 85%以上,省级重点镇和现状人口 1 万人以上的镇建成污水处理厂
污水管网密度达到 4 公里/平方公里以上,达不到国家流域排放标准的现有污水处理厂全部完成升级改造,已建成污水处理厂管理规范、稳定运行,污泥得到有效处置,自动在线监控设施运行正常
垃圾处理:设区市、县(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 80%,生活垃圾处理费收缴率达到 80%以上
县级市、环首都和沿海县、50%的其他县建立“村收集、乡运转、县处理”的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体系
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沥液全部得到有效处理,现有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达到等级评定Ⅱ级及 2 以上标准,运行管理规范,所有垃圾卫生填埋场实现联网在线监控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完善处理设施 1、完善市县处理设施
现状污水处理率不足 80%以及现有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超过 90%但污水收集率不足 75%的县市,要加快新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新区开发和产业聚集区建设要同步考虑污水垃圾处理配套设施建设,做到市县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
2、改造现有处理设施
对未达到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 B 标准的现有污水处理厂进行全面升级改造
目前正在进行升级改造的要加快建设进度,还没有进行升级改造的要抓紧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尽早开工建设,确保在 2011 年底前完成改造任务
3、加快污水管网配套
要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