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实施计划和补偿安置方案为了加快 X 中心城市建设和发展,本着规范征收补偿安置行为,维护被征收人合法权益,保障项目顺利进行的宗旨,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X 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和《X 中心城市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结合该项目实际制定本征收计划和补偿安置方案
―、征收范围X 街道董邦村,东至规划路,西至农田,南至山坡地,北至山坡地,上述四至范围内部分国有土地上房屋(具体范围以规划红线图为准)
征收范围内未发现依法应予以特别保护的建筑物、构筑物和树木及其他设施
二、征收部门X 市 X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X三、房屋征收实施单位X 市 X 区房屋征收与补偿服务中心,电话:X工作班组:X 互诚房屋征收服务有限公司,电话:X(经办签订协议单位)
(-)X 年 12 月 10 日起,开展前期入户测量和对被征收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状况进行调查登记
X 年 3 月 29 日至 X 年 4 月 28 日拟定征收计划和补偿安置方案,通过论证、修改并公布征求意见,征求意见为 30 日
(二)X 年 7 月 12 日公告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在公告 5 日内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房屋征收评估机构,若无法形成多数意见的,则在上述期限届满后由房屋征收部门通过公开抽号的方式随机选定
(三)X 年 7 月 12 日起,实施征收的基础工作:1 召开动员会,讲解征收计划和补偿安置方案(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被征收人提交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和有关权属材料(以下简称“两证”)
组织房屋产权认定部门共同对“两证”不齐或房屋现状与“两证”登记的面积不符的房屋进行房屋合法产权认定
受理自建房分户申请,对符合条件需分户的,提出分户申请,报征收部门或片区改造指挥部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结果为分户办理征收手续的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