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1 目的为建立公司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公司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维护公司、员工及社会公共利益,根据国家财政部、安监总局《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 号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安全生产费用实际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生产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费用预算与使用台账,接受公司业务主管部门监管;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会计处理应当符合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
3 提取标准机械制造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一)营业收入不超过 1000 万元的,按照 2%提取;(二)营业收入超过 1000 万元至 1 亿元的部分,按照 1%提取;(三)营业收入超过 1 亿元至 10 亿元的部分,按照 0
2%提取;(四)营业收入超过 10 亿元至 50 亿元的部分,按照 0
1%提取;(五)营业收入超过 50 亿元的部分,按照 0
4 费用使用范围4
1 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4
1 作业场所防护设施:生产作业场所的防火、防爆、防坠落、防毒、防静电、防腐、防尘、防噪声与振动、防辐射或者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支出;4
2 安全用电防护设施:各种用电专用开关、室外使用的开关与插座外装防水箱、高压安全用具、漏电保护等设施;4
3 检测、报警设施:压力、温度、液位、流量、组份等报警设施,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氧气等检测和报警设施,用于安全检查和安全数据分析等检验检测设备、仪器
4 设备安全防护设施:防护罩、防护屏、负荷限制器、行程限制器,制动、限速防雷、防潮、防晒、防冻、防腐、防渗漏等设施,传动设备安全锁闭设施,电器过载保护设施,静电接地设施
5 防爆设施:各种电气、仪表的防爆设施,抑制助燃物品混入(如氮封)、易燃易爆气体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