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课 美国法律制度介绍 第一部分 特征与特点 美国既是一个非常新的国家也是一个非常老的国家。与许多别的国家相比它是一个新的国家。同时,它还因新人口成分和新州的加入而持续更新,在此意义上,它也是新国家。但是在其它的意义上它是老国家。它是最老的“新”国家——第一个由旧大陆殖民地脱胎而出的国家。它拥有最古老的成文宪法、最古老的持续的联邦体制以及最古老的民族自治实践。 美国的年轻(性)有一个很有意思的特点就是它的历史肇始于印刷机发明之后。因此它的整个历史都得以记录下来:确实可以很有把握地说,任何其它国家都没有像美国这样全面的历史记录,因为像在意大利、法国或者英国过去的传说中湮没的那样的事件在美国都成了有文字记载的历史之一部分。而且其记录不仅全面,还非常浩繁。不仅包括这个国家自 1776 年以来的殖民时期的记录,还有当前五十个州以及各州和联邦(nation)之间错综复 杂 的关 系 网 络 的历史记录。因此,据 一个非常简 单 的例 子 ,美国最高 法院 判例 汇 编 有大约 350 卷 ,而一些 州的判 例 汇 编 也几 乎 有同样多的卷 数 :想 研 究 美国法律史的读 者要 面对 的是超 过5000 巨 卷 的司 法案 例 。 我 们 不能 说一个文件或几 个文件就能 揭 示 出一国人民或其政 府 的特性。但如 果 横 跨 一百 多年的千 百 万个文件敲 出始终 如 一的音 调 ,我 们 就有理 由说这就是其主 调 。当千 百 万 个文件都以同样的方 式 去解 决 同样的中心 问 题 ,我 们 就有理 由从 中得出可以被 称 为国民特定 的确定 结 论 。 第二 部分 普 通 法和衡 平 法 同英国一样,美国法律制度从 方 法论 上来说主 要 是一种 判 例 法制度。许多私 法领 域 仍 然 主 要 是由判 例法构 成,广 泛 而不断 增 长 的制定 法一直 受 制于有约 束 力 的(解 释 制定 法的)判 例 法。因此,判 例 法方 法的知 识 以及使 用 判 例 法的技 巧 对 于理 解 美国法律和法律方 法是极 其重 要 的。 从 历史的角 度来看 ,普 通 法就是由英国皇 家法院 的巡 回 法官 的判 决 所 得出的普 通 的一般 法——优 于地方 法。采 纳 或执 行 某 项 诉 讼 请 求 是以存 在法院 令 状 这种 特殊 形 式 的诉 为前提 的,而这就使 最初 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