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理学 课程名称:Law 102 法理学 Jurisprudence 课程性质:本学院必修,其它学院选修或根据专业培养方案确定 学分课时:3 学分,54 课时 主讲教师:鲍禄教授 李俊副教授 所属院系:法学院 电话:64493701 电子邮件:BaoLu@uibe
cn 教学对象:本学院二年级本科生 考核方式:平时测验(或作业成绩),随堂进行
期末考试,闭卷考试,笔试
其中平时成绩占20%,期末考试占80% 出勤要求:学生缺勤不得多于总课时的四分之一
教师可以根据考勤情况决定学 生是否可以参加考试、是否扣分
一、 课程简介 (略) 二、 教学内容 第一讲 法学学科与法理学 【教学目的和要求】 1、通过本讲的教学,使学生对法学学科有一个总体的认识,对法理学在法学中的位置和功用有所认知,对法理学本身有一个概观性的了解
2、通过本讲的教学,使学生对法学、法理学的研究和学习方法有一个初步的认识,并引导学生注意到在整个学习过程中方法的应用
【教学时数】3课时 【教学内容】 一、法学的研究对象与体系 1、法学释义 2、法学的体系 3、法学与其他学科的关系 4、法理学在法学体系中的地位 二、法学的研究方法 法学的各种研究方法列举 三、法学教育与法学学习 1、法学教育的不同类型和不同方式 2、法学学习与法理学的学习 2 【参考资料】 1、张文显 主编《法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第一章、第三章、第四章
2、鲍禄《法理学与比较法》(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二章
【作业与思考题】 1、法理学在整个法学中的地位和它的作用 2、如何将法理学与其他法学课程的学习结合起来 第二讲 法学的学科历史 【教学目的和要求】 1、通过本讲的教学,使学生对法学学科的历史发展有一个概观的了解,从而加深对法学、法理学学科的认识
2、同时,提示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