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 信 网 间 互 联 结 算 表 序号 呼叫类型 去话方 转接方 来话方 计费方 核对方 结算关系及标准 备注 1.1.1 归属本地移动用户呼叫本地固定用户 移动运营企业 固定运营企业 移动运营企业 固定运营企业 移动运营企业支付固定运营企业0.06元/分钟 1.1.2 归属本地移动用户经转接方电话网呼叫本地固定用户 移动运营企业 转接方运营企业 固定运营企业 1.移动运营企业 2.转接方运营企业 1.转接方运营企业 2.固定运营企业 1.移动运营企业支付转接方0.03元/分钟。 2.移动运营企业支付固定运营企业A元/分钟。 1.转接方为主导运营企业 2.来话方为非主导运营企业 3.数值A由去话方与来话方商定 1.2.1 固定用户呼叫归属本地移动用户 固定运营企业 移动运营企业 固定运营企业 移动运营企业 固定运营企业与移动运营企业不结算。 1.2.2 固定用户经转接方电话网呼叫归属本地移动用户 固定运营企业 转接方运营企业 移动运营企业 1.固定运营企业 2.转接方运营企业 1.转接方运营企业 2.移动运营企业 1.固定运营企业支付转接方0.03元/分钟。 2.转接方与移动运营企业不结算。 1.3.1 移动用户呼叫归属本地移动用户 移动运营企业甲 移动运营企业乙 移动运营企业甲 移动运营企业乙 移动运营企业甲支付移动运营企业乙0.06元/分钟。 开始结算时间最迟不得超过2004年1月1日 1.3.2 移动用户经转接方电话网呼叫归属本地移动用户 移动运营企业甲 转接方运营企业 移动运营企业乙 1.移动运营企业甲 2.转接方运营企业 1.转接方运营企业 2.移动运营企业乙 1.移动运营企业甲支付给转接方0.03元/分钟。 2.移动运营企业甲支付给移动运营企业乙B元/分钟。 数值B由去话方与来话方商定 1.4.1 固定用户呼叫其他运营企业的本地固定用户 固定运营企业甲 固定运营企业乙 固定运营企业甲 固定运营企业乙 固定运营企业甲应向固定运营企业乙支付本地网营业区内通话费的50%(按当地本地网营业区内的计费时间单位和通话费标准进行结算。若双方的通话费标准不同,以当地较高的通话费标准进行结算)。 当主、被叫用户在同一营业区内,或主、被叫用户虽不在同一营业区内但不使用对方营业区间电路时 1.4.2 固定用户呼叫其他运营企业的本地固定用户 固定运营企业甲 固定运营企业乙 固定运营企业甲 固定运营企业乙 固定运营企业甲应得到通话费的10%,固定运营企业乙应得到通话费的90%(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