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电力大件运输企业资质管理办法 (修订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电力生产建设发展的需要,确保大型电力设备运输的安全;规范和引导电力运输企业和大件运输市场开展公平、公开、公正的有序竞争;促进大件运输单位增强企业诚信,挖掘装备潜力,提高服务水平;更好地为电力生产建设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承揽大型发、送、变电设备运输业务的运输企业均应遵守本办法。(大件运输的概念见注释)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企业资质是指对企业的人员素质、管理水平、质保体系、运输业绩、资产状况和技术装备等要求。 第四条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是全国电力企事业单位和电力行业社团组织自愿参加的、自律性的全国性行业协会。以服务为宗旨,从行业自律出发,对电力大件运输企业资质审核实行行业管理是行业健康发展的需要。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下设资质审核办公室负责运输企业资质审核登记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 中电联物 流 分 会。 第五 条 凡在 电力系统 从事大型发送变电设备运输的企业,应按 本办法办理电力大件运输企业资质等级 证 书 ,以便 在 电力运输市场及 招 投 标 竞争中,确保企业的合法权 益 。 第二章 运输企业分 类 第 六 条 大 件 运 输 企 业 按 经 营 实 力 和 承 运 货 物 ( 外 型 尺 寸与 重 量 ) 能 力 , 分 为 运 输 总 承 包 企 业 和 运 输 承 包 企 业 ( 各 分 为 甲级 、 乙 级 )。 第 七 条 运 输 总 承 包 企 业 , 指 能 为 电 力 建 设 项 目 单 位 所 需 的设 备 物 资 运 输 提 供 全 方 位 服 务 , 人 员 素 质 和 管 理 水 平 较 高 , 技 术装 备 齐 全 , 固 定 资 产 数 额 甲 级 2000 万 元 以 上 、 乙 级 1500 万 元 以上 的 运 输 企 业 。 应 具 有 铁 路 、 公 路 、 水 路 运 输 方 面 的 专 职 管 理 人员 , 必 须 配 有 桥 梁 、 起 重 、 机 械 、 装 载 加 固 和 安 全 运 行 、 保 险 索赔 等 方 面 的 工 程 技 术 人 员 。 应 具 有 运 输 方 案 的 勘 察 设 计 、 运 输 实务 的 组 织 管 理 、 运 输 方 式 ( 包 括 铁 路 、 公 路 、 水 路 ) 的 综 合 应 用 、运 输 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