架空电力线路 Code of safety operation in powerengineering constructionPart 2:power transmission line DL 5009
2—2004 代替 DL 5009
2—1994 2004-12-14 发布 2005-06-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 前 言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是根据原国家经贸委电力司《关于下达 2002 年度电力行业标准制定和修订计划的通知》(国经贸电力[2002]973 号)的安排修订的
DL 5009《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分为三部分: —第 l 部分:火力发电厂 —第 2 部分:架空电力线路 —第 3 部分:变电所 本部分为 DL 5009 的第 2 部分,是对 DL 5009
2—1994《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架空电力线路部分)》的修订
DL 5009
2—1994 颁发九年多来,为确保电力建设的施工安全、确保电建职工的安全与健康起到了积极作用
但是随着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发展,原标准的部分内容已不适用或已被淘汰,故在这次修订中做了较大的删改与增加
本部分结合架空电力线路施工的特点,对安全、文明施工提出了全面的要求
本部分代替 DL 5009
2--1994《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架空电力线路部分)》
本部分与 DL 5009
2—1994 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强调从技术上、措施上确保施工人员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失去保护; —增加“文明施工”一 章 (见 5 章 ); —增加原电力工业部颁发的《送 电施工安全设施标准》中的架空电力线路部分的各 种 安全施工设施: —增加“建设单 位 ”、“监 理 单 位 ”、“工程设计人员,,(见 3
1 条 ); —增加“爆 破 施工”的基 本规定(见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