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价规则 o 交易规模 o 报价规则 o 撮合规则 o 结算规则 实例讲解 o 交易双方 o 交易情况概述 o 交易结算 o 代码 电力改革如火如荼,针对电力交易的广东规则,本文进行了详细地阐述并附上了代码与实例,供大家一起交流学习。 竞价规则 本竞价规则参考广东电力交易中心目前的竞价规则。 该内容及算例引用了售电市场研修院的内容,并感谢北京清软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究中心主任罗欣的讲解。 交易规模 交易牵涉两大角色,卖电方和买电方: 卖电方:发电企业 买电方:售电公司、电力大用户 交易牵涉一个变量: 成交比例 也就是说,买卖双方的电量不会全部成交。 例如,如果发电企业意向申报交易规模100 万千瓦时,售电公司意向申报规模80 万千瓦时,电力大用户意向申报20 万千瓦时。 若设置成交比例为80%,则竞争交易电力规模为100*0.8=80 万千瓦时。 报价规则 报价规则牵涉的变量有: 报价形式(双向报价,下面内容均特指该报价形式) 发电企业申报与上网电价的价差 发电企业申报与上网电价的价差范围 售电公司、电力大用户申报与现行目录电价中的价差 售电公司、电力大用户申报与现行目录电价中的价差范围 所报价差必须在指定的价差范围内。 例如: 发电企业申报价差范围:-50 到-500 厘/千瓦时。 售电公司及电力用户申报价差范围:0 到-100 厘/千瓦时。 发电企业上网电价为:500 厘/千瓦时,申报价差:-100 厘/千瓦时,表示期望卖出电价为 400 厘/千瓦时。 售电公司及电力用户目录电价为 500 厘/千瓦时,申报价差为-50 千瓦时,表示期望买入电价为 450 厘/千瓦时。 撮合规则 这里,首先介绍下价差对的概念: 价差对=发电企业申报价差−售电公司或电力用户申报价差 例如:发电企业申报价差为-100 厘/千瓦时,电力大用户申报价差为-50 厘/千瓦时,价差对为-100-(-50)= -50 厘/千瓦时。 需要注意的是: 价差对只有是负的才可以成交,表示卖方对买方让利(试想,如果卖方一直保持高价格不对买方让利,交易怎么可能成交呢)。 卖方(发电企业)肯定希望价差的绝对值越小越好,这样表示他让利让的少啊。 买方(售电企业与电力用户)肯定希望价差的绝对值越大越好,因为这意味着自己买电的价格更低,从卖方获利越大。 价差对绝对值越大的越优先成交(相当于卖家让利最大)。 当价差对相同的时候,按申报价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