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2010 年实施) GB/T 24158—2009(2009-06-25 发布 2010-01-01 实施) 前 言 本标准的附录 A 为规范性附录,附录 B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国家机动车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群升集团浙江千禧工贸有限公司、上海安乃达驱动技术有限公司、中国轻骑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宁波哈利斯顿机电有限公司、国家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天津清源电动车辆有限公司、浙江星月神电动车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姜勇、赵静炜、赵丽娜、叶建军、姚湘江、贾爱萍、王业明、黄金权、陈明均、黄晓东、赵春明、王强等
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 通用技术条件 1 范围 2 本标准规定了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的术语和定义、型号编制方法、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除特殊说明外,以下简称电动摩托车)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以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未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均适用于本标准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191—2000,ISO 780:1997,EQV) GB/T 5359
2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术语 车辆性能 GB/T 5359
3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术语 两轮车尺寸(GB/T5359
3—1996,neq ISO 6725:19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