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01 任 务 1. 起 诉 书 写 作 请 根 据 下 列 材 料 制 作 一 份 起 诉 书 : 犯 罪 嫌 疑 人 刘 XX, 男 , XX 省 XX 县 人 , 26 岁 , 19XX 年 X 月 X 日 生 , 汉 族 。 刘 XX 初 中毕 业 后 务 农 三 年 , 后 来 经 人 介 绍 于 1997 年 4 月 到 XX 市 XX 公 司 当 了 一 名 勤 杂 工 , 住 在 该公 司 宿 舍 平 房 3 排 13 号 。 刘 XX 在 XX 公 司 工 作 期 间 马 马 虎 虎 , 责 任 心 不 强 , 自 由 散 漫 , 经 常 违 反 纪 律 , 不 遵 守 规 章制 度 , 多 次 受 到 公 司 经 理 许 XX 等 领 导 的 批 评 教 育 。 1998 年 8 月 , 刘XX 因 打 骂 一 起 工 作的 勤 杂 工 牟XX, 受 到 了 行 政 警 告 处 分 ; 1999 年9 月 又 因 偷 拿 公 司 职 工 香 烟 八 包 、衬衫一件和 250 元等 财物, 受 到 记 过 处 分 。 经 审 查 , XX 市 人 民 检 察 院 认 为 本 案 事 实 清 楚 , 证 据 确 凿 , 刘 XX 的 行 为 已 构 成 故 意 杀 人 罪 ,于 2005 年 6 月 X 日 向 XX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提 起 公 诉 。 刘 XX 委 托 律 师 王XX 为 其 辩 护 。 犯 罪 嫌 疑 人 刘XX 现 押 于XX 看 守 所 。 本 案 有 现 场 勘 查 笔 录 、法 医 鉴 定 结 论 、朱XX 侯XX的 证 词 以 及 作 案 工 具 等 为 证 , 刘 XX 亦 供 认 不 讳 。 XX市 人 民 检 察 院 起 诉 书 检 刑 诉 字 [2005] XX号 被 告 人 刘 XX, 男 , 19XX年 X月 X日 , 身 份 证 号 码 : XXXXXXXXXXXXXX,汉 族 , 初 中 文 化 , XX省 XX县 人 , XX市 XX公 司 职 工 , 家 住 XXXXX,暂 住 XX市 XX公 司 平 房 3排 13号 。 1998年 8月 , 因 打 骂 一 起 工 作 的 勤 杂 工 牟 XX,受 到 行 政 警 告 处 分 ; 1999年 9月 , 因 偷 拿 公 司 职 工 香 烟 8包 、衬衫一 件和250元等财物, 受 到 记过处 分 。 2005年 5月 10日 因 涉嫌故意杀人 罪被XX市 公 安局刑 事拘留, 同月 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