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电梯维修保养安全管理规范》 发布时间:09-03-30 14:10 中国特种设备检验网 《电梯维修保养安全管理规范》 2009-03-10发布 2009-09-10实施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33/728—2009 前 言 本标准第 4章~第 11章为强制性条款。 本标准的附录 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 B、附录 C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嘉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本标准参与起草单位:嘉兴市特种设备检测院、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宁波市特种设备检验 检测中心、西子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巨人通力电梯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学成、赵欣刚、王学斌、朱建新、曹光敏、毛晓松、蔡勤生、鲍正伟、江晓 兵、朱建林、陈晓凡、金樟民、赵志东、陈巍、鲍萱红。 电梯维修保养安全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梯维修保养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所调整范围电梯的维修保养安全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7024 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术语 GB7588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T18775-2002 电梯维修规范 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3 术语和定义 GB7588、GB/T18775和 GB/T7024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电梯 动力驱动,利用沿刚性导轨运行的箱体或者沿固定线路运行的梯级(踏步),进行升降或者平行运 送人、货物的机电设备,包括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 3.2 电梯使用单位 具有在用电梯管理权利和管理义务的单位(包括个人),即电梯产权所有者或受其委托、授权的电 梯管理者。 3.3 电梯维修保养单位 对电梯进行维修保养的单位,包括法人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和维修保养施工点。 3.4 安装 在电梯井道、机房、底坑内,或者在上下(或前后)机房之间对整台的电梯零部件进行组装、就位、 固定、调试等施工活动的总称。 注:安装不包括施工所须脚手架的安装。 3.5 改造 改变电梯控制系统、驱动系统、驱动主机,改变电梯主要受力构件的结构或受力方式,改变电梯主 要参数的施工活动的总称。 注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