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安全(绝缘)用具管理、使用、检查标准 1 范围 为了规范大唐辽源发电厂电气安全或绝缘(以下简称电气安全用具)用具的管理、使用和检查维护,杜绝人身触电事故的发生,确保电气安全用具在使用中的安全性、可靠性,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大唐辽源发电厂电气安全用具的使用和管理标准与要求,定期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大唐辽源发电厂电气安全用具的管理、使用和检查。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但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26860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 GB 26164.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第1部分:热力和机械) DL/T 5009.1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 DL/T 596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电气安全用具是指用以保护电气工作安全运行和人身安全所必不可少的工器具和用具等,它们可防止触电、弧光灼伤和高空摔跌等伤害事故的发生。 4 职责 4.1 安全监察部是电气安全用具管理工作的监督部门。 4.2 各部门对本部门电气安全用具的管理负 责 ,具体 负 责 电气安全用具的日常 维护管理工作。 4.3 为了保证 电气安全用具的妥 善 管理及 安全使用,有关 单位 必须 建立 电气安全用具管理清 册 ,电气车间 试验仪 表 班 设立 电气安全用具检验清 册 ,定期检验登 记 ,并 设专 人负 责 管理。 4.4 购 置 的电气安全用具必须 是符 合 国 家 和行业的标准或技 术 规范的合 格 产 品 。新购 进 的产 品 到 货 后,需 经 安监部验收 。 4.5 安全监察部具体 职 责 4.5.1 负 责 监督全厂电气安全用具的定期检验和使用情 况 。 4.5.2 负 责 制定安全用具管理规定,并 监督其执 行。 4.5.3 负 责 监督安全用具的选 型 、选 厂、购 买 及 安全工器具的试验、保管、使用和报 废 。 4.5.3 对违 反 本标准的各类 行为进 行考核。 4.6 电气安全用具使用各部门职 责 4.6.1 各部门安全员 是管理本单位 安全用具的专 责 人,负 责 制定、申 报 电气安全用具的订购 、配 置 、报 废计 划 。 4.6.2 组 织 、监督、检查本部门电气安全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