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 * * * * * * 医院 病程记录书写规范与范例 为了改进我科病历质量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2010 版)为标准,参照相关病历质量评审标准,制定我科《病程记录书写规范与范例》,供临床医师参考。 监控项目:首次病程记录,日常病程记录(包括上级医师查房),术前谈话,术前小结,术前讨论,疑难病例讨论,手术记录,术后病程记录,重要抢救记录,特殊有创检查操作记录,麻醉前谈话,输血前谈话,出院诊断证明,出院记录等重要记录内容;由本院主管医师书写或审查签名。 一、病程记录概念 病程记录是指继入院记录之后,对患者病情和诊疗过程所进行 的连续性记录。内容包括患者的病情变化情况、重要的辅助检查结果及临床意义、上级医师查房意见、会诊意见、医师分析讨论意见、所采取的诊疗措施及效果、医嘱更改及更改理由、向患者及其近亲属、受委 托 人 告 知 的重要事 项等。 二 、病程记录书写规范与范例 (一)日常病程记录书写规范 日常病程记录是指对患者住 院期 间 诊疗过程的经 常性、连续性记录。由经 治 医师书写,也 可 以由实 习 医务 人 员 或试 用 期 医务 人 员书写,但 应 有经 治 医师签名。书写日常病程记录时 ,首先 标明记录时 间 ,另 起 一行记录具 体 内容。对病危 患者应 当 根 据 病情变化随 时书写病程记录,每 天 至 少 1 次,记录时 间 应 当 具 体 到 分钟 。对病重 2 患者,至少2 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对病情稳定的患者,至少3 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长期住院患者每月一次阶段小结。 (二)特殊病程记录书写规范与范例 1.首次病程记录 1.1【规定】 首次病程记录是指患者入院后由经治医师或值班医师书写的第一次病程记录,应当在患者入院8 小时内完成。 1 .2 【解读】 1.2.1 单列标题--首次病程记录。 1.2.2 记录的内容包括病例特点、拟诊讨论(诊断依据及鉴别诊断)、病情评估、诊疗计划等。 1.2.3 病例特点应高度概括,重点突出,避免复制病史、体征(重点记录阳性症状和体征,以及与诊断、鉴别诊断有关的阴性症状和体征)。 1.2.4 鉴别诊断及其依据:外伤(单纯性)、有病理结果、妊娠(非病理性)及同病再次入院者,可免写鉴别诊断。 1.2.5 诊疗计划包括诊断和治疗两个方面。在诊断方面,要列出患者住院期间需要进行的检查项目,名称和大约实施日期。在治疗方面,制定出治疗方案,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