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防范系统工程技术协议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一、工程项目内容 1.1 监控设备的安装 1.2 布线施工 1.3 监控设备的调试以及人员的培训 二、技术要求 2.1 摄像机安装点位、安装高度以及走线图 总共设计 33 个视频监控点,监控范围以厂区为主,其中大门、车间及建筑外围设置 21 个监控点,办公楼区域设置 11 个监控点,监控室设置在办公楼 2 楼。 工厂厂区建筑物外围的摄像机,用摄像机专用支架固定在相应车间墙壁上以及值班室墙壁上,安装高度为 3M (如有特殊环境,摄像机安装高度会做相应调整)。办公室内部的摄像机安装高度在办公室走道天花板下方,高度为 2.5M (如有特殊环境,摄像机安装高度会做相应调整)。 备注:监控通讯线缆的走线线路以甲方弱点综合布线线路图为主。(如有冲突,双方现场协商解决)。 系统中心配置图 传输通讯线缆 安全防范系统工程的传输通讯线缆均采取光纤以及监控专用视频线进行传输,以确保通讯以及控制信号的正常通讯。 探头监控布线图 施工管理方案 1.合同签订后5 日内承包方提交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法和措施给发包方审批,施工工期以发包方批复完毕并支付完工程预付款之日起计算。 2.承包方负责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法和措施的内容包括施工布置;施工工艺、施工程序;主要材料、设备和劳动力;质量检验和安全保证措施;施工进度计划等。 3.承包方应科学合理的组织该工程施工工作,统筹安排施工进度。 4.承包方必须建立工程项目组织保证体系,向发包方提交主要负责人和 主要施工技术人员名单,实行项目负责制。 5.承包方应按发包方的要求,在开工前提交开工申请报告,并经发包方检查施工人员、施工器具、设备、设施、材料与备品备件等确已落实齐备后方可开工。由于承包方的原因,施工前准备不到位而引起的延误工现象按工期违约处置。 6.承包方应每日向发包方报告项目进度,提交《安装检查记录表》。在甲方施工环境符合工程进度以及遵守双方签订的相关合同的条件下,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加 快 工程进度,承包方没 有正 当 理由不得拒 绝 。 7.施工过 程中 ,承包方应服 从 并配 合发包方的安全监 察 、质量监理。 8.施工过 程中 ,承包方必须按发包方要求及有关规 程规 定 做 好 安全措施、技术措施,对 本 项目的质量问 题 和本 项目实施过 程中 的安全问 题 负责并承担 全部 责任 。 9.文 明 施工,保持 施工现场 的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