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材加工生产安全要求 (建材行业标准,JC/T2203— 2013,2014 年7 月1 日实施 )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石材生产加工企业安全生产中的术语和定义、影响安全生产的因素、人员要求、环境要求、物品及操作要求、管理要求和安全评价
本标准适用于石材生产加工企业安全生产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略 ) 3 术语和定义 GB/T 13890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荒料锯切 block cuting 将荒料分解成长方体料、大板、条板等加工过程
3.2 坯料锯切 rough cuting 将长方体料分解成一定规格的块状、弧形板等的加工过程
3.3 裁切 cuting to size 将大板、条板分解成规格板及成品所需尺寸和形状的加工过程
3.4 成型 sculpt shaping 将规格板进行斜边、棋子边、圆边等造型加工过程,以及将坯料加工成弧板、实心柱、线条、旋梯等造型的过程
4 影响安全生产的因素 4.1 人员因素 4.1.1 人员心理、生理性危险和有害因素包括: a)负荷超限; b)健康状况异常; C)从事禁忌作业; d)心理异常; e)辨识功能缺陷; f)其他心理、生理性危险和有害因素
2 人员行为性危险和有害因素包括: a)违章指挥和操作; b)指挥和操作错误; C)监护失误; d)其他行为性危险和有害因素
4.2 环境因素 环境条件的危险和有害因素主要包括: a)通风、温度和湿度条件不良; b)采光和照明条件不良; c)环境噪声超标; d)地面和通道条件不良; e)设备、设施布置不良; f)高处作业区条件不良; g)防火、防爆设施和措施不到位; h)安全标志、报警信号不完善; i)其他方面作业环境条件不良
4.3 物品因素 4.3.1 物理性危险和有害因素包括: a)设备、设施、工具、附件缺陷; b)防护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