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石油化工建设工程施工 安全技术规范 ( 强 制 性 条 文 ) Code for technical of construction safety in Pertrochemical engineering 2008-12-30 发布 2009-06-01 实施 2 石油化工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3
1 现场管理 3
2 施工企业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上岗作业资格证
7 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按劳动保护要求着装
2 施工环境保护 3
8 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12 化学清洗作业严禁将未经处理的有毒、有害废弃物直接回填或掩埋
25 从事辐射工作的人员必须通过辐射安全和防护专业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培训考核和身体检查,并进行剂量监测
26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应妥善保管,使用场所应有防止人员受到意外照射的安全措施
4 受限空间作业 3
4 进入带有转动部件的设备作业,必须切断电源并有专人监护
5 高处作业 3
7 高处铺设钢格板时,必须边铺边固定
2 变配电及自备电源 4
5 两台及以上变压器,当电源来自电网的不同电源回路时,严禁变压器以下的配电线并列运行; 4
13 临时用电自备发电机组电源应与外电线路联锁,严禁并列运行
3 配电线路 4
3 施工电缆应包含全部工作芯线和保护芯线
单相用电设备采用三芯电缆,三相动力设备应采用四芯电缆,三相四线制配电的电缆线路和动力,照明合一的配电箱应采用五芯电缆
6 电缆直埋时,低压电缆埋深不应小于0
3m;高压电缆和人员车辆通行区域的低压电缆,埋深不应小于0
电缆上下应铺以软土或砂土,厚度不得小于100mm,并应盖砖等硬质保护层
4 配电箱和开关箱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