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小屯矿 作业场所职业安全卫生健康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了预防、控制和减少职业危害及职业病的发生,保障员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制订本制度。 2、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为员工创造符合职业卫生标准和职业卫生要求的环境、条件、消除和减少各种危害因素对员工健康的影响。 3、矿长、书记对本公司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面责任,各部门行政正职对本部门的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4、安全管理部是职业卫生职业病防治的主管部门,协调各部门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 二、管理机构与职责 1 、设立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由下列成员组成: 组 长:安全管理部部长 副组长:各业务保安、职能科室、生产单位行政正职 成 员:各科室人员 2、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的职责: (1)分管领导要掌握全线整体职业病防治工作,及时处理请示报告。 (2)制定和修改全矿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审定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并督促实施。 3、医院负责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要求,提出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和实施目标,推进和监督管理各项具体工作的实施并处理日常对外报表工作。监督《急性职业中毒应急救护预案》的实施。 4、调度室负责各项防尘防毒技术措施的具体落实,统一调度指挥突发性泄漏、中毒等事项的应急救护工作。 5、安全管理部负责《急性职业中毒应急救护预案》的建立及落实。 内容含第一部份 : 应急预案制度、现场急救箱管理制度、急救站工作制度; 第二部份:化学毒物急性中毒现场急救及指挥现场; 第三部份 :急性职业中毒诊疗常规。并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完善和提高、改进。负责完成职工健康监护定期体检工作,建立完善职工健康体检档案管理工作。并将体检结果告知职工。 6、医院负责对各个场所的“三废治理”及达标排放的管理,对所有职业危害因素定时、定点进行监测,建立监测数据档案(含外来监测),并将监测结果月末报技安处。 7、工会负责宣传、维护职工及作业人员劳动保护的合法权利,收集职工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意见,女工四期保护、女工结婚、分娩、计划生育等管理工作。 8、医院负责新进人员上岗前职业健康的把关;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告知新进人员其作业岗位职业危害因素;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排。 9、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人从事接触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