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煤矿 基本建设管理制度汇编 二〇一*年 *月 1 前 言 为规范***煤矿基本建设管理工作,明确管理程序,确保矿建、土建工程施工安全、工程质量、施工进度、文明施工、工程资料符合梅花井煤矿建设要求,特将各类基本建设管理制度汇编成册,以便贯彻执行。 2 目 录 第一章 招(投)标管理办法 第二章 合同管理办法 第三章 计划管理办法 第四章 预算管理办法 第五章 结算管理办法 第六章 统计管理办法 第七章 工程开(复)、停工管理 第八章 中间验收制度 第九章 工程竣工管理办法 第十章 工程质量认证 第十一章 变更签证管理办法 第十二章 矿建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第十三章 文明施工管理 第十四章 安全管理 3 第一章 矿建工程计划管理办法 为加强矿建工程计划管理工作,严格公司管理程序,提高投资效益,特制订本办法。 矿建工程实行月度考核,每月月度验收后2 日内由公司矿建部对矿建工程进行汇总考核,经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后报经计划经营部汇总兑现。公司矿建部根据单位工程月度计划完成情况,按以下标准对施工单位进行考核: 1、炮掘工作面:每超欠计划1%,奖罚施工单位500 元; 2、综掘工作面:每超欠计划1%,奖罚施工单位300 元; 3、在规定工期内完成的单位工程或分部工程,节点工期每提前或推迟1 天,奖罚施工单位1000 元。 4、工程质量经验收未达到合同约定等级的分部工程,不计入考核工程量。 5、以合同、补充协议或其他书面方式明确约定考核办法及标准的单位工程,以约定方式考核。 4 第四章 预算管理办法 为加强工程预算管理工作,提高预算编制、审核、审定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职责 1 施工单位负责工程预算及变更预算的编制、报审工作。 2 基建科负责对施工单位预算初审,并上报造价中心审核。 3 基建科负责自营工程预算的编制与审核及竣工决算工作。 4 基建科负责工程变更的预算审核及审批工作。 5 集团造价中心负责工程标底及预算的最终审定。 二、管理流程及规定 1 凡进行招标的工程,标底由造价中心审定。 2 采取直接委托或其它方式确定施工单位的工程,施工单位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必须于开工后一个月内将预算编制、报审完毕,不得影响合同签订。 3 工程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办理完竣工决算,迟一星期罚2000 元,依次类推。 4 设计变更、工程变更及隐蔽工程按变更单签审程序办理完签证后,在10 天施工单位编制预算上报公司矿建部。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