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投入核算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实施国家法律法规,落实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加强企业研发费用管理,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根据财务管理制度,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研究开发经费是进行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新技术推广应用的专项费用
第二条 研究开发经费必须按计划统筹安排,节约使用
第二章 研发经费来源 第三条 公司研发费用来源于各级政府财政专项资助、上级部门专款、企业自有资金以及其它渠道筹措的用于研发的费用
其中企业自有资金是研发费用的主要来源,按约占当年销售收入的6%预算
第三章 研发费用的投入范围 第四条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 号—无形资产的规定,本公司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是指为获得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科学活动
开发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 性改 进的材 料 、装 置 、产品 等
第五条 对于企业内部的研究开发项目(包括企业取得的已作为无形资产确认的正在进行中的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当期归集后计入损益(管理费用);开发阶段的支出在符合特定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即资本化
第六条 企业研发费用(也称“技术开发费”),是指企业在产品、技术、材料、工艺、标准的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 (一)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二)企业在职研发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工费用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三)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房屋等固定资产的折旧费或租赁费以及相关固定资产的运行维护、维修等费用; (四)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 (五)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