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社会保障的历史和发展 1
社会保障的定义:社会保障是国家和社会通过立法实施的、以国民收入再分配为手段,对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权利提供安全保障的社会行为及其机制、制度和事业的总称
这一定义包括以下几层含义: (1) 社会保障的首要责任主体是国家或政府
(2) 社会保障的对象是全体社会成员
(3) 社会保障的目标是满足公民的基本生活需要,从而实现社会稳定和社会公平
(4) 社会保障的手段是对国民收入进行再分配,它是解决社会经济问题的杠杆之一
(5) 社会保障的实施依据是国家立法
(6) 社会保障既是一种社会行为、一种社会经济体制,也是一项社会事业,还是一种社会政策,在现代社会,社会保障同时还是政府调控宏观经济运行的重要手段
(P5—P6) 2
归纳起来,社会保障一般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几个方面,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的核心内容
(P8) 3
社会保障的特点:(1)强制性 (2)社会性 (3)福利性 (4)互济性 (5)保障性 (6)公平性
(P8—P10) 4
社会保障方式经历了以下几种方式: (1) *主从保障: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出现了剩余产品
社会保障具有了物质基础
(2) *家庭保障:是指由家庭提供的对家庭成员的生活保障
家庭既是生产实体,又是消费实体,是组织生活和赡养老幼的基本单位,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经济细胞和人们最基本的生活单位
(3) 互助保障 (4) 慈善救济保障 (5) 国家救济保障 (6) 社会保障
(P11—P14) 5
社会保障制度的产生和发展: 1601 年,英国《伊丽莎白济贫法》的颁布就是现代社会保障制度萌芽阶段的标志
1834 年,英国政府又颁布了著名的《济贫法修正案》(史称新《济贫法》)
*社会保障制度产生的标志:第一种观点(1601 年 英国的《伊丽莎白济贫法》为标志,它的颁布标志着以法律形式规范的社会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