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 丹 江 医 学 院 社 团 联 合 会 管 理 制 度 牡 丹 江 医 学 院 社 团 联 合 会 是 学 院 团 委 领 导 下 的 学 生 团 体 。 它 的 主 要 任 务 是 丰 富 校 园 文 化 生活 , 培 养 学 生 的 综 合 素 质 , 弘 扬 校 园 主 旋 律 , 利 用 课 余 时 间 , 创 造 性 开 展 军 事 理 论 教 育 、 科 技 创新 、 文 化 体 育 等 丰 富 多 彩 的 活 动 , 实 现 自 我 教 育 、 自 我 管 理 、 自 我 服 务 的 教 育 目 标 , 为 广 大 同 学提 供 展 示 自 我 的 空 间 和 舞 台 。 它 既 不 同 于 第 一 课 堂 的 专 业 学 习 , 又 与 自 身 的 全 面 发 展 有 着 密 切 的联 系 。 社 团 联 合 会 成 立 后 , 将 在 团 委 老 师 的 正 确 领 导 下 , 努 力 工 作 , 开 拓 创 新 , 力 争 为 学 院 赢 得荣 誉 的 同 时 , 为 拓 展 社 团 成 员 的 视野, 培 养 创 新 精神和 实 践能力 , 以便更好的 为 各成 员 实 现 自 己的 人生 理 想、 从容的 面 对社 会 生 活 打下 坚实 的 基础而成 立 以下 管 理 制 度 : 第 一 章 新 社 团 成 立 制 度 第 一 条 社 团 成 立 组建须征得 院 团 委 和 社 团 联 合 会 的 同 意批准。 第 二条 社 团 在 成 立 批准成 立 前, 不 得 在 院 内招收会 员 和 召开 成 立 大 会 , 不 得 进行任 何形式宣传 和 组织开 展 活 动 。 第 三条 社 团 注册前应具备以下 条件: (一 ) 自 愿参加该社 团 的 人员 应在 十人以上。 (二) 有 详细的 社 团 章程、 活 动 的 计划和 负责人介绍。 (三) 有 明确 的 组织领 导 关系 。 第 四条 社 团 名称应为 “牡 丹 江 医 学 院 ⅩⅩ协会 (社 、 俱乐部等 )。 第 五条 注册程序如下 : (一 ) 确 定社 团 主 要 负责人一 名, 负责办理 社 团 申请的 手续。 (二) 向社 团 联 合 会 递交申请书及相关社 团 材料, 经初步审合 。 (三) 认真填写申请表格, 并将 申请材料及申请表格依次递交社 团 联 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