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企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1 条 为了统一管理公司的所有车辆,有效使用各种车辆,确保行车安全,提高办事效率,减少经费支出,特制订本制度。 第2 条 本制度所说公司车辆是指公司的专车、及公务用车辆。专车系指公司为部分特定人员或部门特配车辆。公务车系指除上述专车以外的所有车辆。所有车辆由行政部统一负责管理。 第二章 车辆管理 第3 条 行政部负责所有车辆管理工作,包括车辆调派,维修保养,费用预算、核准、车辆年检及证照管理,投保、续保与出险索赔及司机管理。 第4 条 公司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其它特定原因对认定人员根据协议配备工作用专车,实行月费用包干,额度内凭票据报销,超过部分个人自理。公司认定特配部门使用的专车费用由公司稽核报销。 第5 条 其他部门及人员原则上均不配置专用车辆,确需配置,须由其部门主管或个人以书面报告形式报公司行政部,由公司总经理审批,经批准同意后方可配置,并严格执行费用预算,超出预算的费用需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报销。 第6 条 公司所有车辆原则上必须由公司专职司机(含专车使用人)驾驶,公司其它持有驾照人员驾驶公司车辆公出或私用必须按规定填写《 车辆使用申 请 单 》 (附 件 1),经批准后方可使用。无 驾照人员严禁 驾驶公司车辆。专职司机应 每 周 定期 对公司车辆进 行检查 和 保养,确保行车安全。 第7 条 车辆行驶证,属 专车的日 常 由专车使用人负责保管,如 专车使用人出差 或休 假 ,需将专车车辆行驶证及车辆钥 匙 交 由行政部保管; 保险单 由行政部统一保管,按车建 立 资 料 、费用档 案 。 第8 条 每 车设 置《 车辆行驶记 录 表 》 (附 件 3),当 班 司机使用前 应 核对车辆里 程 表 与记 录表 是否 相 符 ,与前 一次 用车记 录 是否 相 符 ,使用后应 记 载 行驶里 程 、时 间 、地 点 、用途 、费用明 细 等 ,对发 生 的票据编 号 整 理,以备报销时 核对。 第9 条 车辆每 日 使用完 毕 和 节 假 日 应 停 放 在 公司指定场 所,并将 车门锁 好 ,将 钥 匙 交 回 给 行政部保管。 每车设置《车辆加油记录表》(附件5),经手驾驶员在发现车辆油量不够需加油时,凭公司统一发放的针对每辆车配置的加油卡加油,同时在《车辆加油记录表》上作好记录以备查。 第10 条 行政部人员每月不定期抽查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