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科尔曼:社会科学的解释重点 社会科学的核心问题是解释社会系统的活动。然而,迄今为止的许多社会研究,不是把社会系统作为整体来观察,而只是观察其中的某些部分。事实上,个人成了上述研究的观察单位,因而,在定且方法的发展中,个人资科愈益友右着研究结果。这些资料主要来自调查者的访问、行政部门的档案等。这种状况导致理论与研究之间的裂痕日益扩大:当社会理论以解释社会系统行为为重点时,实际研究的注意力却集中在解释个人行为上。 以个人行为作为解释对象,在社会科学中并非完全不允许。当前的许多社会研究都在解释个人行为:选民的投票意向、消费选择、职业选择、个人的态度及价值观等,都被作为有待正确解释的现象。解释的方法有两种。第一种,对相关因素进行统计分析;相关因素既包括被解释者的个人特征,又包括他们所处的社会环境特征,如家庭、朋友或更广泛的社会背景特征。。 许多以解释个人行为为目标的社会学定量研究都应用这种方法。此种方法以个人样本为基础,被解释的个人行为不同。作为解释因素的争种个人特征也不同。’ 第二种解释方法考查内化于个人的某些因索,这种方法在定 性与定量研究中都有所应用。有时这种考查通过观察者的思索及理解来进行,有时又类似心理学的某些分支,通过对个人内在变化的数量分析进行考查。总之,这些观察都以个人为对象。 以上两种解释模式不仅在方法上存在差别,第一种模式中的解释因素丰要存在于个人之外或主要是个人的外在特征;第二种模式的解释因素内化于个人,这一模式的研究重点是这些内在因素的变化怎样影响个人行为。 本书将进一步阐述对个人行为的解释,因为这种解释与社会理论之间有复杂的联系,此种联系并非一目了然。但是,这里想着重说明一个事实,许多社会研究把个人行为作为解释重点,因而背离了社会理论的核心问题;社会理论的核心问题是解释社会系统的活动。 解释社会系统的行为 社会科学的主要任务是解释社会现象,而不是解释个人行为。在个别情况下,社会现象可能是个人行为的总和,但多数情况下并非如此。因此,社会科学应当以解释社会系统行为为重点。这种社会系统的规模小至由两人组成,大至整个社会,甚至可以指世界系统。基本的要求在于解释重点以系统为单位,而不是以个人或系统的其它组成部分为单位。 与解释个人行为一样,解释社会系统行为也存在两种模式。第一种模式对不同系统的同一行为进行样本分析或是对一个系统在特定时期内的不同行为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