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 分 管 理 制 度 (征 求 意 见 稿 )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激 发 广 大 员 工 以 成 果 为 导 向 , 形 成 自 觉 、 自 律 、 自 动 、 奋 发 向 上 的 工作 作 风 , 开 创 工 作 新 局 面 , 同 时 成 就 员 工 梦 想 。 切 实 建 设 公 平 、 分 享 、提 升 、 创 新 的 企 业 发 展 环 境 , 创 造 卓 越 成 果 , 铸 就 企 业 发 展 灵 魂 , 特 制定 《 积 分 管 理 制 度 》 。 第 二 条 公 司 队 伍 建 设 、 运 营 及 其 相 关 的 管 理 活 动 的 奖 惩 , 适 用 于 本 制 度 。 第 二 章 积 分 定 义 第 一 条 积 分 是 为 员 工 在 职 期 间 的 累 计 绩 效 分 , 实 行 逐 月 逐 年 累 加 , 员 工 离 职 后即 归 零 ; 积 分 是 员 工 在 职 期 间 综 合 贡 献 业 绩 的 考 核 成 果 的 分 值 体 现 , 是主 客 观 因 素 导 致的 结果 ; 第 二 条 积 分 是 评定 先进、 晋级、 加 薪、 公 司 期 权、 股权分 配的 重要参考 依据,与员 工 的 福利待遇和荣誉表彰挂钩。 第 三章 积 分 计 算方法 第 一 条 员 工 的 积 分 共有业 绩 积 分 、 绩 效 考 核 积 分 、 奖 惩 积 分 三部分 组成 ; 第 二 条 已制 定 个人业 绩 目标的 , 按照以 下标准计 算年 终加 权积 分 :绩 效 目标分数权重:%; 绩 效 考 核 分 数权重:%; 第 三条 未制 定 个人业 绩 目标的 , 按照以 下标准计 算年 终加 权积 分 :业 绩 权重:0; 绩 效 考 核 分 数权重:100%; 第 四条 绩 效 考 核 积 分 =个人所在 岗位的 考 评得分 , 详见 第 四条 ; 第 五条 职 务倍数:所有员 工 按职 级设 置几何倍分 , 普通员 工100%计 算, 主 管级(含见 习主 管 )按150%计 算, 经理 级(含见 习经理 )按200%计 算,总 监级按300%计 算, 副总 经理 按400%计 算, 总 经理 级按600%计 算, 副总 裁按800%计 算, 总 裁按1200%计 算; 第 六条 员 工 积 分 总 分 =Σ(业 绩 积 分 *权重+绩 效 考 核 积 分 *权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