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竣工验收 工作流程 一、竣工验收实施步骤分四步进行:即竣工验收前的准备----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备案----保修期终止。 二、工程竣工验收前的准备工作 (一)、施工单位进行的准备工作: 1 、档案验收。完成设计图纸和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后,整理工程各项技术档案资料,自检验收合格后报监理验收,监理验收合格后报建设单位项目工程师验收,项目工程师验收合格后移交工程竣工部,工程竣工部验收接收资料后移交建设局,建设局验收接收资料后(监理、建设单位均接收后)开具工程档案合格证书。 2 、规划验收。委托检测单位进行工程竣工实测,填写《规划验收合格证申请表》(附件 1 2 )与竣工实测报告一起提交建设单位,建设单位组织。 4 、确认工程质量合格后到唐山市建设大厦(西山道7 5 号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购买验收相关范本(红、黄、蓝本一式三本),填写建设工程竣工报告(蓝本)、保修书(包括保修卡见附件 1 0 ),向监理提交竣工验收报告。 5 、其他所需文件:设计质量检查合格文件(附件 1 )、勘察质量检查合格文件(附件 2 )、施工图审机构工程质量检查合格文件(附件 3 )、工程拨款情况的证明文件(附件 4 )、工程移交表(附件5 )、工程基本情况表(附件6 )、施工工作总结文件(验收会议汇报材料)。 三、监理单位进行的准备工作: 1 、整理工程监理各项技术档案资料,自检验收合格后报建设单位项目工程师验收,项目工程师验收合格后移交工程竣工部,工程竣工部验收接收资料后移交建设局,建设局验收接收资料后(施工、建设单位均接收后)开具工程档案合格证书。 2 、监理接到竣工验收报告后,组织人员进行工程预验收,出具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3 、监理工作总结文件(验收会议汇报材料)。 四、建设单位收到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完成下列准备工作: 1 、组织规划专项验收。 2 、组织环保专项验收。 3 、组成竣工验收委员会(小组)并确定专项验收组成员。验收委员会的成员由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施工图审查机构等单位的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人担任(法人代表的委托人应有法人代表的书面委托书)。验收委员会主任由建设单位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人担任(法人代表的委托人应有法人代表的书面委托书)。验收委员会副主任:由主任任命。专项验收组一般分为外观检查组、实测实量组、资料检查组,工程规模较大时,可按专业工程细分若干个检查组。各专项验收组组长,由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