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职 业 卫 生 标 准 ( GBZ/T 225-2010) 用 人 单 位 职 业 病 防 治 指 南 Guideline for employer of prevention and control of occupational diseases 1 范围 本 标 准 规 定 了 用 人 单 位 职 业 病 防 治 通 用 要 求 、 分 级 分 类 管 理 方 法 、 职 业 卫 生 档 案 的 管 理以 及 职 业 卫 生 评 估 要 求 等 技 术 要 求 。 本 标 准 适 用 于 存 在 职 业 病 危 害 的 用 人 单 位 ,生 产 或 经 营 存 在 职 业 病 危 害 的 产 品 或 原 材 料的 用 人 单 位 , 从 事 职 业 病 危 害 作 业 的 单 位 或 机 构 等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 列 文 件 中 的 条 款 通 过 本 标 准 的 引 用 而 成 为 本 标 准 的 条 款 。 凡 是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 , 其随 后 所 有 的 修 改 单 ( 不 包 括 勘 误 的 内 容 ) 或 修 订 版 均 不 适 用 于 本 标 准 , 然 而 , 鼓 励 根 据 本 标准 达 成 协 议 的 各 方 研 究 是 否 可 使 用 这 些 文 件 的 最 新 版 本 。 凡 是 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 , 其 最 新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标 准 。 GBZ1 工 业 企 业 设 计 卫 生 标 准 GBZ2.1 工 作 场 所 有 害 因 素 职 业 接触限值第1 部分 :化学有 害 因 素 GBZ2.2 工 作 场 所 有 害 因 素 职 业 接触限值第2 部分 :物理 因 素 GBZ 158 工 作 场 所 职 业 病 危 害 警示标 识 GBZ 188 职 业 健康监护技 术 规 范 GBZ/T203 高毒物品 作 业 岗位 职 业 病 危 害 告知规 范 GB/T 3608 高处作 业 分 级 GB 18871 电离辐射防 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 标 准 3 防治原则 用 人 单 位 职 业 病 防 治 工 作 应遵循如下 原 则: —依法 防 治 , 预防 为 主, 防 治 结合, 分 类 管 理 , 综合治 理 ; —单 位 自律全员参与, 持续改 进; —维护劳动者健康及 相关权益, 关注 职 业 病 高危 人 群, 尤其 是 流动劳动者。 4 通用要求 4.1 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