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码 1 /7 国电靖远发电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职工劳动纪律管理标准 Q/JD-209
02-2008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职工劳动纪律等管理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职工劳动纪律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国发[1982]59号) 3 定义、符号、缩略语 劳动纪律:也叫工作纪律,它是在共同劳动过程中,大家认知和遵守的行为规范,也是对人们的行为进行约束的手段
通过加强劳动纪律管理,增强职工的事业心和主人翁责任感,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
迟到:不按时到达工作岗位,超过规定时间 30分钟以内者,视为迟到
早退:未请假提前离开工作岗位,早于规定时间 30分钟以内者,视为早退
旷工:在未被批准的情况下,不到工作岗位或离开工作岗位 30分钟及以上,视为旷工
轻微过失: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给班组造成不良影响或经济损失在 300元及以下者
一般过失: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给部门造成不良影响或经济损失在 300以上,1000元以下者
严重过失: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或经济损失在 1000元及以上者
4 职责 4
1 人力资源部:负责劳动纪律制度的制定与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公司劳动纪律责任网络,对严重违纪组织进行处理
2 公司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职工劳动纪律及出勤的具体管理,对轻微、一般违纪进行处理
3 公司工会:负责指导帮助职工正确执行劳动纪律有关规定;负责受理职工违反劳动纪律的处理申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