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企业制度 XL·QS-XZ06 职工安全生产 教育培训考核制度 (试行) 2007 年 3 月 3 日发布 2007 年 3 月 3 日实施 *****公司 2 公司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制度 一、公司所有人员必须积极主动参加各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不断提高自身安全生产的意识和素质
二、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按照政府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自觉参加有关安全生产知识的教育培训和考核
三、公司从业人员应服从公司的统一安排,自觉参加公司组织的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教育培训内容主要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新知识、新技术;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等
四、凡新进厂的从业人员,应进行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1、公司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主要是: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关事故案例等
2、车间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主要是:本车间安全生产状况和规章制度;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等
3、班组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主要是: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生产设备、安全装置、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事故案例等
五、新进厂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2 4 学时,危险性较大岗位,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 4 8 学时
3 六、从业人员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进行相应的车间和班组、岗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七、凡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公司或车间应对操作者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八、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从业人员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均不得上岗作业
九、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记录按培训级别由培训单位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