胸痛中心管理制度 一、胸痛中心会诊制度 急诊胸痛患者到门急诊后,首诊医生若对于急性冠脉综合征、诊断不清、以及病情危重需要会诊者,应及时申请会诊
一、 心血管科内科会诊 由经治医师结合患者病情及心电图表现,疑为心肌梗死或不能明确诊断,需要心血管内科医师会诊时,本人或通知急诊科护士电话急会诊
心血管内科医师接到通知后必须立即前往,在 10 分钟内到位会诊,并按规定书写会诊记录
二、重症医学科会诊 对于病情危重,生命体征不稳定的患者本人或通知急诊科护士电话请重症医学科医师急会诊,详细记录病历,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
重症医学科医师接到通知后必须立即前往,并在 10 分钟内到位会诊并按规定书写会诊记录
三、其他相关科室会诊 在对急性胸痛患者诊断不清,需要进行鉴别诊断时,需要请呼吸科、胸外科、消化科、皮肤科等其它相关学科时,及时请相应科室会诊
应邀会诊科室医师接到会诊通知后10 分钟内到位会诊并按规定书写会诊记录
上述各项会诊,均应由申请会诊医师做好会诊前的准备工作,详尽病史及诊治经过,并全程陪同,做好会诊记录
应邀会诊医师要深入了解病史、详细体格检查,在此基础上,明确提出会诊意见
申请会诊医师认真实施会诊意见
二、胸痛中心时钟统一管理制度 为贯切“时间就是心肌,时间就是生命”的理念,保证胸痛中心时钟统一管理规范、有效,特制定统一管理制度
1 加强组织建设,明确分工分责 1
1 设立中心委员会
由主管副院长为组长,医务部一名副职为副组长,由机关相关职能科室,以及急诊科、心血管内外科、呼吸科、放射科、超声影像科、信息科等十个科室主任组成
主要负责对中心医疗质量进行定期评议 ,提出持 续 改 进意见,制订 规划 和 提出发 展 建议 ,体现 专 项管理专 人 负责的特点
2 设立会诊制度
制订 院内会诊流 程,共 设三 个组: 干 部会诊组、网 点 医院会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