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液透析室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为加强我省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的规范化管理,保证血液透析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及《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管理规范》等有关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设置血液透析室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一)医院感染制度管理开展血液透析的医疗机构应制定以下血液透析室医院感染管理制度:(1) 医院感染控制及消毒隔离制度
(2) 透析液、透析用水质量监测制度
(3) 医院感染病例监测及报告制度
(4) 医院感染暴发报告及处理制度
(5) 设备设施及--次性物品管理制度
(6) 医务人员职业安全管理制度
(7) 血液透析室工作人员医院感染知识培训制度
(二)布局、设备设施管理(1) 血液透析室应设置在清洁、安静的区域,做到布局合理、分区明确、标识清楚,清洁与污染区域分开
(2) 透析治疗区、隔离透析治疗区通风良好,设有隔离透析治疗区(间),有隔离标识
(3) 各区域配备手卫生设施:水池、非手触式水龙头、干手设备等
每床配备快速手消毒剂
(4) 隔离患者使用的设备、物品
如,病历、血压计听诊器、治疗车、机器等应有标识,不与普通患者混用
(5) 污物处置间有上、下水设施,抹布与拖把的清洗消毒水池应分别安置高低不同的水池加以区别
(6) 配备足够手套、口罩、工作服等防护用品
(三)环境卫生与清洁消毒管理环境受到污染时应遵循先清洁、后消毒的原则
(1) 保持室内空气清新干燥,两班之间常规开窗通风,无特殊污染可不进行空气消毒
(2) 保持地面清洁、干燥,两班之间对地面进行湿式清扫
遇患者血液污染时,用一次性纸、布巾先将血液擦净,再用含有效氯 500mg/L 消毒剂擦拭;拖把经 500mg/L 消毒剂浸泡 30min,清洗干净晾干备用
(3) 透析机、透析室的物体表面消毒:用 500mg/L 含氯消毒剂擦拭(所用消毒剂性能应与血透机外表材质相适应,防止发生腐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