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妇幼健康质量管理年”工作计划2024 年妇幼健康质量管理年工作计划材料 根据《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市妇幼健康质量管理年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法律规范落实妇幼健康工作,提高全区妇幼健康服务质量和能力,提升妇女儿童健康水平,积极完成妇幼保健工作各项质量指标,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妇幼健康质量管理年工作计划材料如下。 一、任务目标 1.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十万以下;婴儿死亡率控制在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以下。 2.孕产妇早孕建册率达 95%以上,孕产妇系统管理达率 95%以上,住院分娩率达 100%,高危孕产妇管理率达 100%,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 100%,剖宫产率比 2024 年下降 5%以上。 3.新生儿访视率达 95%以上,7 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 95%;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 95%以上;高危儿管理率达 90%,高危新生儿专案管理率达 100%,低出生体重发生率控制在 3%以内, 4.出生缺陷监测覆盖率 100%。 5.叶酸服用率达任务数 70%以上,服用依从率达 90%以上,服用随访率达到 90%以上。 6.自愿免费婚检检查率在 93%以上。 7.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在%以上,新生儿听力筛查率90%以上。 8.农村妇女两癌筛查完成各 8000 人,覆盖率均达到 60%及以上。 9.免费孕前优生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 99%。 10.出生医学证明废证率达 1%以内。 11.妇女常见病筛查率达 80%以上。 二、具体措施 (一)加强母婴安全质量管理 1.法律规范母婴安全质控流程。区危重症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设置在区人民医院,区人民医院加强与助产机构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强化转诊、会诊、救治等重点环节保障,完善救治网络。各助产机构要对比《市母婴安全质量控制标准(2024 年版)》进行自查自纠。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每季度组织对辖区内助产机构进行质量控,并将质控情况上报区卫健局和市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指导中心。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每年组织对辖内助产机构进行 4 次质控抽查,并将情况上报区卫健局。 2.开展妊娠风险筛查评估。各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市区孕产妇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方案》号文件,法律规范做好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仔细落实《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法律规范》要求,对孕产妇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在《母子健康手册》及相应信息系统做出明显标注。尽早发现辖区内常住孕产妇孕情并开展健康管理,对发现具有妊娠危险因素和可能有妊娠禁忌症或严重并发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