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食品销售类)经营者名称:1、申请人应当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并确知其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2、申请人应当如实向许可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3、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是原件,如需提交复印件的,应当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或者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4、提交的申请材料、证件复印件应当使用 A4 纸。5、填写申请书应当字迹工整,使用钢笔或签字笔(蓝色或者黑色)。1附申报资料资料名称1. 《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2. 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3. 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4. 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5. 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6. 申请销售散装熟食制品的,应当提交与挂钩生产单位的合作协议(合同),提交生产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7.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2食品经营者承诺书为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江苏省食品经营许可(食品销售类)审查细则》相关要求规定的食品经营者的义务,现郑重承诺:(一)从事食品销售经营活动,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并领取营业执照;在许可范围内从事相应的食品经营活动,并承担食品安全责任。(二)建立健全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职工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员,未通过考核的食品安全管理员不得上岗。(三)本经营者已取得所申报地址作为本经营者经营场所的合法使用权,详细地址表述真实无误;所申报经营场所的法定用途非住宅,且符合环保、消防有关规定,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四)保持经营场所环境整洁、卫生,布局合理;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销售生鲜食品和熟食制品,符合食品安全所需要的温度、空间隔离等特殊要...